國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

發布日期:

2021-11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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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

(一)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:

1.在中國境內(不包括港、澳、臺地區)注冊的居民企業。

2.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、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、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。

3.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、限制和淘汰類。

4.企業在填報上一年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、科研嚴重失信行為,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。

5.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,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。

6.符合第(一)~(四)項條件的企業,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,則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:

6.1.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;

6.2.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,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在前三名;

6.3.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;

6.4.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。


主管部門:國家科技部

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申請時間:每年1月-10月,通過入庫后有效期當年。

據2021年新政,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的企業,須先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,入庫后再申請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。


(二)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分標準

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具體包括科技人員、研發投入、科技成果三類,滿分100

1.科技人員指標(滿分20分)。按科技人員數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分檔評價。

A.30%(含)以上(20分)

B.25%(含)-30%(16分)

C.20%(含)-25%(12分)

D.15%(含)-20%(8分)

E.10%(含)-15%(4分)

F.10%以下(0分)


2.研發投入指標(滿分50分)。企業從(1)、(2)兩項指標中選擇一個指標進行評分。

(1)按企業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分檔評價。

A.6%(含)以上(50分)

B.5%(含)-6%(40分)

C.4%(含)-5%(30分)

D.3%(含)-4%(20分)

E.2%(含)-3%(10分)

F.2%以下(0分)


(2)按企業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分檔評價。

A.30%()-25%(30分)

D.15%(含)-2含)以上(50分)

B.25%(含)-30%(40分)

C.20%(含0%(20分)

E.10%(含)-15%(10分)

F.10%以下(0分)



3.科技成果指標(滿分30分)。按企業擁有的在有效期內的與主要產品(或服務)相關的知識產權類別和數量(知識產權應沒有爭議或糾紛)分檔評價。

A.1項及以上Ⅰ類知識產權(30分)

B.4項及以上Ⅱ類知識產權(24分)

C.3項Ⅱ類知識產權(18分)

D.2項Ⅱ類知識產權(12分)

E.1項Ⅱ類知識產權(6分)

F.沒有知識產權(0分)